本报消息(记者盛游通讯员朱智翔)日前,在百日环保执法行动中,我市环保、公安执法人员联手破获一起倾倒危险废物案,其中两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案发当日下午4时许,永康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永康市芝英镇二期工业区通泰路与万宇路交叉路口附近的一块空地上堆放着大量废油漆桶。
接报后,永康市环保局立即会同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调查组赶赴现场。根据举报线索,执法调查人员发现现场近百个废油漆桶堆积如山,不少废油漆桶仍有少量油漆流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该处倾倒的废油漆桶、油漆渣为危险废物。为尽可能减少现场废油漆桶、油漆渣对环境的影响,防止不法分子继续倾倒,现场执法调查人员立即兵分三路展开调查处置:一路追根溯源,查找倾倒者;一路现场监测,监控区域环境质量;一路组织清运,开展废油漆桶、油漆渣无害化处置。
执法人员连夜甄别油漆品种、查看沿途监控录像、问访附近居民寻找线索后,查明倾倒在此的废油漆桶、油漆渣来自附近的永康市芝英圣运五金配件厂。同时,现场监测结果显示,周边环境未受到污染。此外,废油漆桶、油漆渣清运工作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8时许,共计清运并无害化处理3.98吨危险废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构成污染环境罪。该工厂老板和一名管理人员已被刑拘。”执法人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