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环境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一场整治“四无”生产经营单位环保专项行动正在全市铺开。
行动以全市范围内无环保措施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小作坊)作为整治对象。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和加工场所,一律会同属地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予以打击取缔,坚持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取缔一处。
对无任何环保手续的重污染企业和加工场所,包括电镀、印染、造纸、化工、制革、合成革等六大重污染行业,金属表面处理、移膜革、皮革后处理、线路板、卤制品、蚀刻、铸造等七大重点行业,砂洗、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行业涉水的,及其他各地自行确定的重点污染行业一律予以立案处罚并责令停产,并依法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停。
对上述两类以外,生产废水或工艺废气未经处理直排环境的其他各类企业和加工场所,一律予以立案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对2016年底前没有完成整治的,依法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停。
据介绍,通过开展集中排查与整治,我市将确保无环保措施的小作坊在2017年1月底前全面整治到位,其他无环保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在2017年6月底前整治完毕。实现重污染(水体、大气、噪声、土壤污染等)企业排查率100%,处置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