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目前正驻扎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向各地市陆续交办多批次转办件。12月26日晚,东凤镇政府收到督察组交办的第28批44号案件,对东凤镇一家涉嫌制造粉尘污染、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进行现场调处。
接报后,东凤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镇公安、环保、城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涉事企业粉尘、排污等问题开展整治行动,排查污染源并提出整改措施。
据介绍,日前有群众投诉称“中山市东凤镇小沥6队东和路108号(北角街31号对面)松江电器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电水壶成品,设有多台磨砂机、抛光机等设备,其污水处理设备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只有简单的过滤,模具使用后的残油、抛光水等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里,造成严重的铬、镍等重金属超标,导致周边河流的鱼死亡,污染地下水。”
接到交办案件后,12月27日上午,东凤镇环保分局联合多部门到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厂没有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生产设备就擅自投入生产使用,属典型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在突击排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对整个厂区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查封了该厂的粉尘收集车间和打磨车间,对有污染的生产设备也进行了查封,抽取该厂生产车间的废水进行检测,并对松江电器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东凤镇环保分局要求该企业,报批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后,才能投入生产,对不符合要求的污染物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