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在租用的民房内非法开展喷漆电镀加工,产生的废液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渗坑,造成了严重污染环境。8月8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对这起严重污染环境案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夫妻俩双双领刑。
白某引和丈夫焦某礼都出生于河南省商丘市,小学文化,两人共同经营电镀和喷漆业务。“主要是白某引干活,焦某礼在活多时帮帮妻子”,本案审判长王玉介绍。
2015年2月,夫妻两人在济南市历下区西周东路中段租用了一处带院的平房,在未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非法开展喷漆电镀加工,主要由白某引负责日常经营,焦某礼帮助其私设渗坑排放废液,电镀加工的废液未经无害化处理便排放到渗坑当中。
“废液排到院子南面的大土坑里,这些废液主要是用来清洗的自来水和用过的废的草酸,厂子没有污染处理设施,所以这些废水和废酸排放的时候都没有处理”,王玉说。
2015年6月,济南市历下区环境保护局对渗坑中土壤进行抽样,经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检测,其渗坑土壤中的锌含量为1.23 103mg、总铬含量为973mg分别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规定的排放标准,严重污染环境。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白某引、焦某礼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白某引、焦某礼所犯污染环境罪应依法惩处。2015年10月,白某引、焦某礼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白某引、焦某礼认罪态度较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动缴纳了罚金,均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焦某礼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